简要:
拌粉工吴某被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叁期。。。。。。。。
所在工厂广州市劲能电池有限公司不平,,,,,以为吴某做拌粉工时代(2014年2月-2017年2月)接触炭黑粉尘3个月时间短,,,,,缺乏以导致职业性矽肺叁期。。。。。。。。1998年2月至2006年10月在高州石厂当打石工,,,,,接触矽尘专业工龄8年6个月。。。。。。。。工厂以为是吴某以前做打石工引起的。。。。。。。。
但最后照旧工厂输了,,,,,WHY?????且听专家诠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粤行申2723号
原案例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7ca6cfcb60444907b951ac0d009aafce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州市劲能电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永康,,,,,总司理。。。。。。。。委托署理人:陈奇锋,,,,,该公司事情职员。。。。。。。。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董可,,,,,区长。。。。。。。。
原审第三人:吴远银。。。。。。。。
再审申请人广州市劲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能电池公司)因诉被申请人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以下简称南沙区人社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沙区政府)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不平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的(2019)粤71行终1727号行政讯断,,,,,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举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劲能电池公司申请再审称:
一、原审第三人职业病并非在申请人处爆发,,,,,系本案的客观事实。。。。。。。。
二、原审第三人职业病矽肺叁期与申请人并不保存因果关系或其他关联,,,,,被申请人未依法查清本案客观事实,,,,,仅仅拘泥于某些程序划定作出工伤认定,,,,,适用执法过失。。。。。。。。
三、原一审法院审理本案并未以事实为凭证,,,,,盲目维持被申请人的决议,,,,,违反本案事实。。。。。。。。
四、所谓职前职业病检查,,,,,无非是为了确定职前是否保存职业病,,,,,但从本案事实看,,,,,即便申请人未为原审第三人举行职前职业病检查,,,,,但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亦已证实原审第三人职业病并非爆发在申请人处,,,,,并未改变客观事实。。。。。。。。申请请求:1、作废南沙区人社局作出的穗南人社工伤认[2017]015131号《工伤认定决议书》;;;;;;;;2、作废南沙区政府作出的穗南府复决[2018]28号《行政复议决议书》;;;;;;;;
3、原一、二审的用度由二被申请人肩负。。。。。。。。
被申请人南沙区人社局、南沙区政府未提交意见。。。。。。。。
本院以为,,,,,《工伤包管条例》第十四条划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患职业病的;;;;;;;;……”。。。。。。。。《工伤包管条例》第十九条划定:“社会包管行政部分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凭证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危险举行调审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分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判断,,,,,遵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划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实书或者职业病诊断判断书的,,,,,社会包管行政部分不再举行调审核实。。。。。。。。职工或者其近支属以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以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肩负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三十六条划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凭证国务院清静生产监视治理部分、卫生行政部分的划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时代和离岗时的职业康健检查,,,,,并将检查效果书面见告劳动者。。。。。。。。职业康健检查用度由用人单位肩负。。。。。。。。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康健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康健检查中发明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康健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事情岗位,,,,,并妥善安顿;;;;;;;;对未举行离岗前职业康健检查的劳动者不得扫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条约。。。。。。。。职业康健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批准的医疗卫生气构肩负。。。。。。。。”凭证劲能公司申请再审提交的质料反应,,,,,2017年10月31日,,,,,原审第三人吴远银向被申请人南沙区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称其是劲能电池公司的拌粉工,,,,,自2007年3月起在劲能电池公司事情,,,,,因恒久接触粉尘,,,,,于2017年2月突感不适,,,,,经广州市职业病研究院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叁期。。。。。。。。吴远银申请认定上述诊断病情为工伤,,,,,同时提交《工伤事故报告》《息争协议》《职业病诊断证实书》等质料予以证实。。。。。。。。其中,,,,,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于2017年9月5日出具的编号为穗职诊2017183的《职业病诊断证实书》载明“吴远银提供的职业史:1998年2月至2006年10月在高州石厂当打石工,,,,,接触矽尘专业工龄8年6个月;;;;;;;;2007年3月至2014年1月在劲能电池公司当烧沥青工;;;;;;;;2014年2月至2015年9月在广州市巨能颗粒有限公司当上车下车工;;;;;;;;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在劲能电池公司当拌粉工,,,,,事情中接触粉尘。。。。。。。。用人单位劲能电池公司提供的职业史: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在劲能电池公司当拌料工,,,,,事情中接触粉尘,,,,,工龄9个月;;;;;;;;2017年1月劲能电池公司事情场合有害因素检测效果为:炭黑粉尘(总尘)<0.2mg/m3(TWA),,,,,0.22mg/m3(STEL)。。。。。。。。诊断结论为:职业性矽肺叁期。。。。。。。。”
2017年10月31日,,,,,南沙区人社局向原审第三人出具《补正质料通知书》要求其提供劳动条约或者其他建设劳动关系的有用证实。。。。。。。。2017年11月15日,,,,,南沙区人社局向申请人劲能电池公司发出《关于协助提供吴远银工伤认定视察质料的函》。。。。。。。。2017年11月28日,,,,,南沙区人社局的事情职员向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郭永康举行视察询问,,,,,并制作了《视察笔录》,,,,,郭永康在视察中陈述吴远银是其公司的员工,,,,,从事拌粉工事情,,,,,在公司事情最后一期时间是9个月;;;;;;;;其以为因矽肺是由于恒久吸入大宗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引起,,,,,是一个慢性历程,,,,,一样平常要5-10年时间,,,,,而凭证吴远银与劲能电池公司签署的劳动条约显示,,,,,吴远银并未恒久在公司事情,,,,,故以为吴远银的矽肺叁期与公司无直接责任。。。。。。。。2017年12月7日,,,,,南沙区人社局受理吴远银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同日,,,,,南沙区人社局向劲能电池公司发出《举证通知书》并于同年12月18日收到劲能电池公司提交的《劳动条约》《情形说明》《检测报告》等质料,,,,,劲能电池公司主张吴远银的矽肺病因是游离二氧化硅,,,,,炭黑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是炭黑尘肺,,,,,而不是矽肺,,,,,吴远银在申请人办事情不到1年,,,,,不具备矽肺叁期形成的时间条件。。。。。。。。上述质料中,,,,,劲能电池公司与吴远银于2016年4月19日签署的《劳动条约》显示双方约定劳动条约限期为2016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1日;;;;;;;;《去职申请单》显示吴远银于2017年2月13日申请告退;;;;;;;;《息争协议》及《息争协议》(增补协议)显示劲能电池公司与吴远银先后于2017年9月6日、11日签署上述协议,,,,,就工伤包管赔偿款子等告竣一致意见并协议扫除劳动条约。。。。。。。。广州雅皓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出具的《检测报告》及2017年1月的《检测效果报告》显示劲能电池公司事情场合炭黑粉尘(总尘)<0.2mg/m3(TWA),,,,,0.22mg/m3(STEL)。。。。。。。。
2018年1月25日,,,,,南沙区人社局凭证本案事实及证据质料,,,,,作出了穗南人社工伤认〔2017〕015131号《工伤认定决议书》,,,,,认定吴远银的申请切合《工伤包管条例》第十四条(四)项的划定,,,,,认定为工伤。。。。。。。。申请人不平,,,,,向被申请人南沙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南沙区政府受理后,,,,,向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放射科医生叶举行咨询谈话,,,,,叶更新持有广东省职业康健协会揭晓的诊断项目为“尘肺病”的《职业病医师资格证》,,,,,手艺职称为副主任医师,,,,,其针对吴远银案件情形提出“从吴远银在石厂从业8年的职业史来看,,,,,该情形下有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可以支持其职业性矽肺的形成。。。。。。。。从职业病生长的形成来说,,,,,矽肺叁期是需要一定年限积累的,,,,,吴远银2014年2月到2017年2月的炭黑粉尘事情情形缺乏以引起叁期尘肺。。。。。。。。”的意见。。。。。。。。同日,,,,,向该院职业康健监护中心主任肖举行咨询谈话,,,,,肖吕武持有广东省职业康健协会揭晓的诊断项目为“尘肺病、职业中毒”的《职业病医师资格证》,,,,,手艺职称为主任医师,,,,,其提出“针对吴远银案件,,,,,从医学角度,,,,,矽肺叁期主要是在石厂导致,,,,,但不扫除炭黑粉尘对矽肺的影响。。。。。。。。炭黑粉尘会加重矽肺,,,,,但不会单独导致矽肺的爆发。。。。。。。。炭黑粉尘会导致肺的纤维化,,,,,也会加速原有疾病的生长。。。。。。。。从盛行病学角度,,,,,该用人单位的事情场合有害因素监测效果显示是炭黑粉尘的浓度低于国家标准,,,,,一样平常而言,,,,,很难单独导致炭黑尘肺病,,,,,但会加速原有尘肺病的生长。。。。。。。。”的意见。。。。。。。。2018年5月22日,,,,,南沙区政府向劲能电池公司的法务陈奇锋举行询问视察,,,,,陈奇锋称:“吴远银在2016年4月前在我公司做过沥青工,,,,,但公司档案不全,,,,,也不清晰之前的详细事情年限。。。。。。。。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在我公司当拌粉工。。。。。。。。我公司并未就《职业病诊断证实书》中载明吴远银最后一次入职我公司在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的相关纪录提起劳动仲裁。。。。。。。。我公司未给吴远银购置社保,,,,,也没有安排吴远银加入入职体检。。。。。。。。粉料、冲压部分事情岗位是属于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我公司每年按期举行的职业病危害检测会提醒哪些岗位患有职业病危害,,,,,提醒事情场合有粉尘危害和噪音危害。。。。。。。。”2018年5月23日,,,,,南沙区政府作出穗南府复决〔2018〕28号《行政复议决议书》,,,,,依法维持了南沙区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议。。。。。。。。申请人仍不平,,,,,提起本案诉讼。。。。。。。。
原一、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审第三人向南沙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准时,,,,,已经提交证据证实了其与申请人之间保存劳动关系且已取得《职业病诊断证实书》。。。。。。。。南沙区人社局团结《工伤事故报告》、《劳动条约》《去职申请单》《息争协议》及其增补协议、《情形说明》及《检测报告》《检测效果报告》等检测资料、《视察笔录》等证据质料,,,,,作出被诉《工伤认定决议书》,,,,,认定原审第三人被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叁期的情形组成工伤,,,,,南沙区政府作出被诉《行政复议决议书》维持南沙区人社局作出的上述工伤认定决议,,,,,切合上述执法、规则的划定。。。。。。。。据南沙区政府向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判断职员举行询问嫡沂录显示,,,,,虽然原审第三人2014年2月至2017年2月在申请人办事情时所处的炭黑粉尘事情情形缺乏以自力引起职业性矽肺叁期,,,,,但该炭黑粉尘事情情形亦有可能加速该病情的生长。。。。。。。。故申请人在原审第三人入职时未对其举行职前职业病检查,,,,,未能阻止原审第三人继续从事保存相关职业病危险的事情,,,,,应肩负响应的倒运效果。。。。。。。。原一、二审法院据此讯断驳回劲能电池公司关于作废被诉《工伤认定决议书》及《行政复议决议书》,,,,,经本院审查,,,,,并无不当。。。。。。。。申请人劲能电池公司申请再审主张,,,,,原审第三人职业病并非在其处爆发,,,,,被申请人违反客观事实,,,,,未对原审第三人举行职前职业病检查不影响前述客观事实等,,,,,请求作废被诉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决议,,,,,因理据缺乏,,,,,本院不予接纳。。。。。。。。
综上所述,,,,,劲能电池公司的再审申请不切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划定的情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诠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划定,,,,,裁定如下:
驳回广州市劲能电池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泉源:职业病防治博士事情站